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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前男方独自买房,是否有份?

时间:2024-12-30   分类:建德市律师
法律分析:男子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后,需要考虑对女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。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1、一方的婚前财产;2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3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4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5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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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在离婚协议上注明,并且于对方另外签订一房屋赠与合同及还贷协议以约束还贷方,签订的书面文件最好有公证程序交易保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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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如果不能协商解决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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